来源:嘉定检察院 2023年9月20日 10:00
男子江某某化名“李晓婷”,通过网络搭识并骗取被害人简先生信任后,相继编造了无力支付房租、不愿接客做小姐、被限制人身自由、多次介绍卖淫被关押、办理取保候审需交保证金等理由向简先生索要40余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江某某提起公诉。
2021年7月,被告人江某某通过交友平台认识简先生。网聊过程中,江某某不仅借用“李晓婷”的女性身份,还用女性照片冒充自己并发送给简先生。随着江某某的嘘寒问暖和关怀备至,简先生坠入了江某某编织的情网中。
“她说自己幼父母离异,被爷爷奶奶拉扯长大,但现在爷爷去世了,自己还在读大学,生活更加艰难。她大姐让她出台去做小姐,她却始终不愿意接客。”简先生相识之初就颇为同情自称“李晓婷”的江某某。事实上,江某某却为博取同情而打造了“李晓婷”的虚假人设,先后虚构支付房租、被人追债、没钱吃饭等理由向简先生索要钱款三万余元。
同年10月,尝到甜头的江某某愈发贪心,几千元的转账已经无法满足他了。于是,他捏造出“李晓婷”因涉嫌卖淫被抓进看守所,需要支付生活费,取保候审保证金等一系列谎言。而简先生心系网络女友的安危,直接向江某某指定账户转账四十万余元。
随着越发频繁地索要钱财,怀疑的种子在简先生的心里悄然发芽。简先生联系上了“李晓婷”所谓的朋友,并询问女友的相关情况,然而对方却告知其根本不认识“李晓婷”。想到女友一直拒绝自己的电话、视频邀请,也从不愿意见面约会,简先生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的这些钱打了水漂,遂向警方报案。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江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身份及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隔着电子屏幕,往往无法辨别对方的真实目的,也很难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此时,切勿被甜言蜜语和海誓山盟所蒙蔽,一旦发觉遭遇诈骗,应当妥善保存转账凭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