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亭镇 2023年12月13日 10:22
2023年11月27日,安亭镇“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黄渡片区)在日常接待过程中受理了一起电瓶车相撞的调解案件。12月6日,当事人赵先生专程来到黄渡派出所“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为调解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23年10月26日,詹某驾驶两轮电瓶车在曹安公路4188号附近逆向行驶,与驾驶两轮电瓶车正常行驶的赵某发生碰撞,随后,詹某驾车驶离事发地。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赵某锁骨骨折,就医花费近1.5万元,且还有后续治疗费。因詹某逃逸,赵某索赔无门,故向黄渡派出所民警请求处理。
黄渡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经多方排查,最终找到肇事者詹某,并将其约至“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进行调解。
起初赵某由于愤怒詹某的逃避行为,情绪较为激动,一个多月来的委屈在一时之间爆发,并要求詹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调解员则是边耐心听其倾诉边安抚其情绪,同时对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在稳定赵某情绪后,本着以和为贵、和谐为本的工作原则,对詹某普法释理,告知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第六十及六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处理:“詹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赵某无事故责任。”因此对于赵某的损害,詹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调解员耐心的沟通劝解下,双方消除抵触情绪,詹某也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但经济能力有限,赵某的诉求过高,自己无力承担。
在明确该纠纷的争议焦点是赔偿金额的认定问题后,“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仔细核对相关证据及赔偿标准,并进行计算,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詹某诉说赵某多日来的“委屈”;一方面引导赵某换位思考,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调整诉求。经过数小时的耐心劝导,不断拉近双方预期,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12月6日,赵某将一面印有“科技创新,恪尽职守、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安亭镇“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黄渡片区),表达了对调解员的敬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