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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区法院——吴红兰

  2024年9月18日 09:03

  吴红兰,女,现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嘉中法庭审判长。1995年7月以来,吴红兰同志先后在民庭、刑庭、办公室、研究室、民一庭等部门工作,2011年7月至今在嘉定区人民法院嘉中人民法庭工作。工作以来,吴红兰同志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以严谨的审判作风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以高尚的品性和操守体现法律的公正、诠释法官的职责。先后获上海法院个人二等功1次,上海法院个人三等功3次,上海法院办案标兵3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等功1次,上海法院个人嘉奖5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优秀4次,嘉定法院办案能手2次等荣誉。

  一、政治素养方面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努力提升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工作业绩方面

  2007年7月至今,该同志始终坚守审判岗位第一线,审结大量民事纠纷案件,至今无一起矛盾激化案件。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该同志通过对当事人家庭情况的把握,深入了解夫妻矛盾的症结所在,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坚持以征询未成年人本人意见为原则,力争为所有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提供更为健康的成长环境。该同志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为原则,始终用一名法官的良知去体察民情、关注民生,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该同志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女法官志愿者活动,在嘉定镇司法所的安排下,多次至嘉定镇街道为各居委会调解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疑难问题的解答,参加上海市嘉定区烟草集团公司法律讲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作为一名法官,需要具备科学、缜密的法律思维方式并体现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此,该同志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及时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提高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解决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的能力。平时积极参加庭内案件讨论,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和业务经验,虚心请教,相互交流,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以适应当前审判任务的需要。

  三、廉洁自律方面

  作为一名法官,吴红兰同志时刻牢记审判权来自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牢记法官的职责和使命,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以严谨的审判作风使每一件案件的审理都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生活中,全面遵守 “五个严禁”、“十条纪律”等规定,做到克私、克欲、克己。工作中,紧紧围绕“落实、规范、绩效、能力”的工作主题,认清形势、明确要求,以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威信,自觉约束业内外活动,谨言慎行,独善其身,以高尚的品性和操守体现法律的公正、诠释法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