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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区法院——周逸敏

  2024年9月25日 09:04

  周逸敏,女,现任嘉定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自工作以来,多次获上海法院系统及区人社局嘉奖,多次被评为上海法院办案标兵、嘉定法院办案能手,获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立功竞赛先进个人,记上海法院系统、区人社局三等功。

  一、政治素养方面

  在思想政治上,该同志始终秉持“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提高“责任心、使命感”,始终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谨慎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定纷止争的理念,弘扬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在办案过程中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工作业绩方面

  该同志自2010年起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至今已逾十年。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社会稳定,案件类型复杂,相关规定繁杂,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更是不断有新类型案件发生,案件审理难度增大。面对困局,该同志冷静应对,迎难而上,负责的对待每个案子、每个当事人。其一,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法律法规的规定,温故而知新,注重业务学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从而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劳动争议案件地域性特征明显,经常出现同样的情况,“南北”处理不一致,该同志关注各大媒体、公众号公布的规定及案例,以他山之石为鉴,从各地的做法中积累经验、扬长避短,从维护和谐用工关系的出发点,以求得所办理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在坚持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下,正确运用“释明引导”,最大程度协调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二,在庭审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发表辩论意见,以提高庭审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尽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其三,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标准,努力使法律事实尽可能的接近或者重现客观真实,最大程度地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其四,注重审判文书的说理论证,认真回应当事人的诉求,严格在剖析举证、质证基础上作出对证据的判断,做到有理有据,使裁判理由明朗化、清晰化。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大量数据的计算,如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该同志以表格形式列明各项数据的计算方式并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清楚了解判决金额如何得出,尽可能降低矛盾激化的可能性。注重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的疑惑耐心解答,并认真细致做好解释教育工作。其五,劳动案件经常出现批量案件,涉及群体性诉讼,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矛盾,尤其近期疫情的特殊情况,当事人客观上无法到庭,为尽快妥善处理案件,该同志通过各种方式查阅当地的规定,尽可能劝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终75%的案件以和解结案。其六,完成日常审判工作的同时,该同志不忘调研工作。就承办案件,与法官助理共同撰写的《陆立军诉掘新公司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赔偿纠纷案》获得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二等奖;《女职工哺乳期被降低工资行使即时解除权 法院判决补足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获得上海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提名奖;《诉请支付劳动报酬因涉嫌虚假诉讼不予支持》获评上海市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三、廉洁自律方面

  在廉政上,该同志以“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及“四史”、“两个坚持”教育活动为契机,牢记并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做到克私、克欲、克己,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注重司法规范、司法作风的建立,始终认为身为法官的荣誉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在日常的生活中安贫乐道,把法制观念内化为自身的行动准则,始终约束业内外活动,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杜绝有损法官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