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 09:05
王春丽,女,现任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最高检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第五届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首批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该同志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民行工作质效。2019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2020年,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2023年,荣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迄今获得个人嘉奖7次。
一、守初心,践行司法为民
王春丽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检察实践。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她先后远赴四川、新疆开展西部巡讲支教工作。作为多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大学兼职教授,她主动为学生讲授法治课程,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远离犯罪。她主讲的《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性案例研究》被评为“2021年度上海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作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嘉定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顾问团成员,她积极为法律规范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
二、求极致,展示检察作为
王春丽同志勤政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发扬“钉钉子”精神,主动展示检察新作为。
创新实践,办理典型案例。率领团队办理了刘某、曲某网络猥亵儿童等系列新类型疑难案件,为本市办理此类新型网络猥亵儿童案件提供案例参考与理论支撑;其中“净化网络空间、严惩‘童星招募’背后的性侵害犯罪”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二十大典型案例”。
靠前一步,能动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并建立嘉定区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救助体系,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帮助更多被害人恢复身心健康;积极探索并激活支持起诉工作,支持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其中为超龄务工人员刘某因工受伤未获赔偿而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予以支持起诉,该案入选市检察院检委会通报案例。
创新思路,丰富履职模式。积级探索监察与检察协作监督等新路径,深化检察履职新模式,针对特定行业、领域的长期性、潜藏性行政执法问题,提出完善治理、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0余件,其中一起行政监督案件获评“2022年全国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她先后带领民行团队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56件,该支持起诉工作获评“2022年度上海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被最高检“走近一线检察官”微博推送,获得16.1亿次总阅读点击数及多家媒体关注与转发。
三、强本领,提升团队素能
王春丽同志持之以恒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及职业素养,始终坚持检察理论研究、勤于动脑思考,为办案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三年来,她负责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级、省部级法学研究课题10余项,撰写的调研文章屡获国家级和省市级奖项。个人先后入选“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首批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上海政法调研人才”等。
作为党支部书记,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特别关注青年干警人才的带教与培育,注重党建和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积极鼓励部门干警讨论交流、互学互鉴,不断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她所带领的工作团队获评“2022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